专利代理免费咨询
189 2939 1261 / 186 8156 0327(微信同号)
关键词:专利权利恢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有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工作要求,推动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政务服务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知识产···
专利权利恢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注···